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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以案说法关注老年人交通安全
  •   “老年人交通安全”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老年人因其听力下降、行动迟缓、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,逐渐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。近年来,老年人驾驶老年代步车、三轮车增多,骑电动车接送儿童、违法载人等更是增加了性。

      10月22日,在樟树东与盐城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熊某驾驶摩托车搭乘母亲陈某(未戴头盔)闯红灯通过口,结果与对向杨某驾驶左转弯小货车发生碰撞,造成母亲严重摔伤,儿子后悔不迭。

      10月14日,今年57岁的袁某文驾驶摩托车途经宜丰县石市320国道石市集镇口时,因分心驾驶、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追尾撞上口等待红绿灯的小车,事故造成小车和电动车受损、袁某文受伤,由于袁某文加装遮阳伞,在摔倒时伞骨架致腰部受伤,幸运的是袁某文佩戴了安全头盔,头部并无大碍。

      在此次事故中因为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春分心驾驶、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撞上正常等待信号灯通行的小车,故电动车驾驶人袁某文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小型汽车驾驶人胡某平无责任。这也意味着,袁某文不仅要承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及电动二轮车的维修费,还要赔偿小车的修理费。

      10月12日上午,谢某(男,74岁)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其妻子赖某(女,76岁)从家里出发前往奉新县城,行至奉新县冯川镇崇贤大道与应星北大道交叉口时,因闯红灯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,造成赖某(腿部骨折)、谢某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经调查,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,谢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,小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。

      2月9日晚上6点左右,在丰城市东方红大街桥头公园处,谭某根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着东方红大街由西往东直行,行驶至桥头公园段时与道前方步行的老人曹某春发生碰撞,造成曹某春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道交通事故。

      关注老年人交通安全刻不容缓,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,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工作,宜春依托“美丽乡村行”“万警千车下基层”活动,组织警力深入农村、走进街道、社区、广场,持续开展“关爱老人,安全出行”主题宣教活动

      由宜春支队组织部署的“美丽乡村行”交通安全巡回演出活动,在丰城、上高、高安等多个县(市)开展交通安全宣传。舞台上民间艺人演绎着交通安全主题小品,而则是宣传在摆放宣传展板、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,向前来看戏的村民详细农村常见的人货混载、超员超速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的危害,并大家在日常出行时,不坐农用车、不坐电动三轮车、乘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安全头盔,确保出行安全。

      老年大学的课堂、社区里的小花园、街道边的长椅都成为的宣传阵地,与老人们面对面用以案说法的形式,就老年人日常过马、乘车和驾车等方面,提醒老年人应自觉交通违法行为,避免事故发生。针对有些老人方便购买无法上牌的老年代步车上,明确指出此法不可取,此风不可长。同时,老人步行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,并随时注意前后左右来往车辆,行动不便或夜间外出须有人陪护。

      农村地区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是宜春的关注重点,为进一步做好尊老、敬老、爱老,关爱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出行,宜春支队紧抓秋收时节的有利契机,以“美丽乡村行”“一盔一带 ”“一老一小”等行动为主要内容,以走村入户宣传为手段,深入到乡镇集市、偏远村寨,针对留守在家的老年人,大力开展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宣传采取和农村老年人“唠家常”“讲秋收”“谈安全”等亲民的方式,向农村老年人发放《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》等宣传资料,老年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以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,引导老年人加强安全,养成“守法交通、文明出行”的良好习惯,提醒老人督促子女们在秋收农忙时节一定要把“秋收再忙、安全勿忘”的根植于心间,更好地交通安全。湖南幼师摸鸟门